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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佣金税前扣除标准(销售佣金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3-07-04 16:00:16来源:网络转载

关于销售佣金税前扣除标准,销售佣金税前扣除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领取佣金时必须有合法真实的报销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得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3、(又是税法原文)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不得抵减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流转税(出口货物佣金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符合规定的销售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在所得税前前扣除。

4、另外,对于佣金的税务处理还需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5、(2)任何支付给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人员的佣金费用,一律视为“工资薪金”,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作为佣金支出扣除。

6、对于业务宣传费用按国税发[2000]84号规定,业务宣传费用的扣除限额为销售收入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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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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