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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索赔案宣判!老人去世后车主继续诉其子

发布时间:2023-03-27 23:10:03来源:网络转载

3月24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老人推倒摩托车”事件车主与老人遗产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法院当庭判决老人的遗产继承人朱先生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车主陈先生损失16704元。

2022年6月,陈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推倒。陈先生此前在社交媒体表示,他的摩托车落地价格约6万元。发现摩托车翻倒,陈先生和物业一起调取了小区监控,发现竟是一位路过的老人所为。公共视频显示,老人缓慢上前使劲将摩托车推倒,随后离开。而陈先生了解到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都不了了之,遂决定用法律解决问题。

陈先生报警后,警方对老人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是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行为能力受限,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后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

陈先生对新闻晨报·周到帮办记者表示,摩托车被推倒后,一开始,他在警方的陪同下,找4S店鉴定损失金额为16000元,“后来又经过几次鉴定,最终司法认可的鉴定目前是9000多块钱。”

今年1月24日,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这起刑事案件的审理。随后,陈先生将老人的儿子朱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老太损坏陈先生摩托车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死亡的,如果继承人有继承侵权人财产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继承人承担侵权的责任。朱先生作为陆老太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没有声明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陈先生起诉的1.6万元赔偿金额,法庭前往相关机构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该维修价格尚属合理,依法予以确认。因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要求朱先生在10日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陈先生1.6万余元。

来源:新闻晨报周到APP记者·姚沁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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